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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打工数年未归 妻诉离婚获支持

  发布时间:2009-08-18 09:29:34


    作为一家之主的潘某,不但没能给女儿尽到做父亲的义务,给妻子关怀和温暖,反而出外打工数年未归,且不与家庭联系。近日,光山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官司,妻子刘某起诉离婚获得法院支持。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潘某于1995年3月1日登记结婚,1996年2月19日生一女。潘某于2003年正月底外出务工,至今未归,起初两年潘某还偶尔与家里电话联系,特别是2006年夏季以后与刘某无任何联系,更不尽家庭义务。刘某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无继续维持之必要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潘某长达数年不与家人团聚,且不和家庭联系,严重伤害了与刘某之间的夫妻感情,刘某正当行使自己的婚姻权利,依法应支持刘某的离婚请求。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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