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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的减刑假释审判

  发布时间:2018-06-01 17:50:10





 

528,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信阳中院减刑假释庭开展为期六天的减刑假释案件集中开庭审理活动。减刑假释庭此次共集中受理减刑假释案件416人,公开开庭审理306人。信阳市监察委员会驻信阳中院纪检监察组一行来到信阳监狱,旁听减刑假释案件庭审。

中院在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最大限度地实行审判公开,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做到公开透明。所有案件做到裁前网上公示、羁押场所公示,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普通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率达50%以上。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

在服刑人员财产刑的履行方面,减刑假释庭实行财务公开透明,不直接收受罚金,积极协助中院行政装备处财务人员与刑罚执行机关对接,由财务人员当场收缴罚金并开具票据直接交给刑罚执行机关,由刑罚执行机关转交给服刑人员。切实防止徇私舞弊、钱权交易等腐败行为,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减刑假释庭积极完善减刑、假释案件监督机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机关、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做到阳光减刑。

责任编辑:陈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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