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女子不如男,我看她很行,工作认真,对当事人也很热心,是个好干部。”这是老阮通过一个执行案件对新县法院执行局长李锋的评价。
2008年的一天,我家大儿媳妇因一起交通事故而受伤,在与肇事人协商无果情况下,为维护合法权利,无赖就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被告人在给付一千元后,再也不理我们了。那时儿子打工供养孙子上学,儿媳在家休养也不能干活,家庭重担都落在我这个老头子身上。我多次找被告协商,被告总是推脱。后来,我就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几天,很快李锋局长就主动给我联系说案件转到执行局了,让我放心。当时我很高兴,法院主动为我们老百姓着想,工作作风并不像别人谣传的“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那样。李局长每次去找被告回来后都会及时向通报执行进度,这样我心里就有底了。可是,被执行人很狡猾,知道法院执行人员找他,他就躲导致执行陷入僵局。
很快到了2011年,当时我想一个女执行局长能行吗?这笔钱肯定是执行不到了,从此,我就再也没找法院了。没有想到的意外是,在2012年临近年关时,李局长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案件执行了让我领钱。领完钱,我打内心的想请她们吃个饭,表示感谢,她却拒接了。她还对我说了很多客气话,她说之所以这久才执行完是当事人难找又没钱,希望我理解法院,理解她们的工作。
没有与法院打过交道可能不理解,这下我对法院的工作理解了,法官有无私奉献精神我也信了,对女法官照样能不事情办好我也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