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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500万执行款到账!

  发布时间:2021-02-07 09:46:36




    近日,商城县法院执行账户收到了被执行人一次性偿还的500万元欠款,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原告商城县某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商城县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工程款6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案件依法进入执行程序。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余小舟详细了解了案情背景,考虑到被执行企业是商城县民营建筑企业,受疫情影响资金紧张,企业运行困难,如果简单的冻结被执行企业账户,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税费缴纳、社保缴纳、农民工工资发放等问题。为了支持企业发展,执行局局长刘玉生和执行法官余小舟多次组织双方协调执行方案,经协调被执行人承诺待资金周转定会及时还款,申请执行人也同意暂不冻结被执行人账户,愿意变“死封”为“活封”,于是双方达成和解并制定了还款计划“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偿还欠款500万元,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达成和解后,执行法官定期督促了被执行人按时还款,近日,500万欠款已一次性到账,案件执行完毕。

    在处理涉企业执行案件时,执行工作不是把企业执行到关门,而是既要让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又要让被执行企业坚定信心、稳定发展,这就需要把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贯穿到执行工作各环节,更不能将还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一棒子打死”,尽可能的为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纾困减负。

    近年来,商城县法院本着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在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发展,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灵活采取执行措施,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做出了积极司法贡献。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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