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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两名七旬老人多年卖馒头攒的5万元钱,借给了“不该借的人”

发布时间:2021-01-20 17:40:21



    1月13日,当事人张某某及其家属陈某某带着一面印有“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的锦旗来到浉河区法院执行局,想要送给执行干警徐泽星。当他们得知他外出办案时,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在办公室门口默默等候了一个小时,最终把锦旗亲自交到了执行干警的手中。

    案情回顾

    据了解,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因购买绿化所需要用的材料向两位老人借款,并承诺按期归还。出于帮助被执行人的心理,老人把靠多年卖馒头积攒的5万元钱借给被执行人周转,但被执行人一直未能按约定履行偿还义务,并且失去联系。申请人遂诉至我院,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应偿还申请人欠款5万元及利息。由于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申请人未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及家庭住址,执行干警发出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相继被退回。后来通过户籍地判断,被执行人应在光山县,经过多方了解,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终于找到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并多次给被执行人打电话做思想工作,告知相关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耐心沟通下,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还款义务,分两次将欠款及利息全部打入法院执行款账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申请人为表示感谢送来了锦旗。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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