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5日下午,固始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在固始县胡族铺镇叶台村拘留失信被执行人徐某并执结一案。
被执行人徐某从申请执行人叶某经营的水泥店中购买10496元水泥用于建造房屋,后经多次催要未付款。叶某将徐某起诉到固始县法院要求依法处理。固始县法院依法判决徐某给付叶某水泥款10496元。但徐某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徐某收到固始县法院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后,却以叶某卖给他的水泥有问题等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法官经调查徐某在叶台村做一些生意,有一些收入。针对这种情况,经执行法官合议后,决定依法对徐某实施司法拘留措施。
2019年9月5日下午,执行局负责人叶双庆安排三名执行干警驱车来到了徐某家中,徐某上身赤裸拿着扁担威胁执行干警,声称谁敢拘留他,就捅了谁,态度蛮横,一时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宣讲法律,告诉他暴力抗法的后果,有问题先到法院商量解决。徐某情绪渐渐冷静了下来,放下了扁担,和执行干警们一块来到了法院。在执行局办公室,他再次大声喧哗,扬言说如果拘留他就死在屋里,执行法官沉着应对,明理释法,最终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和家人及时联系,让家人送来了全部执行款。鉴于被执行人徐某认识到自己错误,我院决定对其罚款处理。案件也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