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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环资庭到信阳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9-07-05 16:32:46







    7月3日至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荆伟、副庭长杨巍等一行到信阳两级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创新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情况。

    7月3日下午,荆伟一行在罗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伟陪同下,先后到罗山县法院设立的河道生态司法保护综合示范基地和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查看基地运行情况,听取罗山县法院近年来在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护航浉河河道生态廊道建设、保护区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介绍。信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焕成,环资庭庭长蔡红莉参加调研。

    7月4日上午,荆伟一行在信阳中院召开调研座谈会,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中,信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梁宏伟和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陈焕成主持会议。

    会上,张新中向荆伟一行介绍了信阳的地理、水文、气候等生态环境优势。他指出,信阳环境资源审判具有得天独厚的基础。近年来,信阳两级法院立足地域生态环境特点,建设专门审判机构,实施“一院一主题”模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积极做环境资源审判的“探路人”和“实验基地”,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信阳市委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五个信阳”中就有“生态信阳”。生态信阳建设离不开司法的保驾护航,信阳法院有市委的坚强领导,有专门的审判团队,有明确的司法理念,有三级法院的密切联络,有兄弟单位的协助配合,一定能够再上新台阶,为生态信阳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两级法院和信阳市检察院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工作情况,就当前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

    荆伟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予以解答和点评。他指出,信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一直走在全省前列,许多做法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会反响强烈。大家的座谈发言体现出对环境资源审判的思考,反映出信阳法院的成绩和经验,很有深度,起到了调研的作用。他要求,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中,习近平总书记用了“四个一”来概括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大家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促进绿色发展。二、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扎扎实实办好每一起环资案件。办好案件是我们的本质工作。要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既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周到细致的诉讼服务,更要保护人民的整体利益,保护优美的环境,努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坚持公正司法。一方面要立足工作的重心和出发点,保护环境,打击犯罪,另一方面也要罚当其罪,定罪量刑公平合理。要审理好重点案件。重点审理好环境侵权案件,特别是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在案件的程序、实体、裁判、执行等各方面都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打造精品案例。三、深入调研,开拓创新,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提供信阳经验。从理论、实务等各方面,发现问题,深入思考和调研,形成调研成果,指导审判实践。在发扬经验、成绩的同时,也要走出去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开拓视野,深化认识,取长补短。要进一步挖掘自身亮点,深入总结提炼,让亮点更亮。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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