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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立个人一等功的“拼命三郎”叶双庆

  发布时间:2019-02-25 15:07:55








    2月21日,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大会,对全省法院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并对先进代表进行了表彰。

    全省法院共七名干警荣立个人一等功并接受表彰,固始县法院叶双庆同志作为全省法院执行队伍唯一的代表获此殊荣。

    叶双庆,男,1969年出生,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审判委员会委员、员额法官。2016年底调入执行局工作,2017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2018年固始法院执行局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近年来荣获三等功3次,二等功1次,一等功1次,多次受到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表彰。

勇于攻坚,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6年以来,固始县法院新收执行案件4453件,结案4124件,结案率为92.61%,执行到位标的4.8亿元,拘留失信被执行人903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658案674人,依法对135名拒执罪被告人判处刑事处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令3506人次 ,开展全院干警全体参与的大规模执行活动17次,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8次,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11次,共集中发放执行款6800余万元, 鉴于强大的法律威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270余件,主动履行标的近2500万元。

提纲擎领,紧抓质效
    自上任以来,叶双庆同志积极响应院党组的工作谋划布局,紧紧围绕执行质效开展工作。2017年春节期间,在河南省高院开展的春雷行动中,他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放弃假日,全面出击,“春雷行动”期间,固始县法院质效由2016年的全省落后位次跃居全省第三位,为固始县法院全面争先创优吹响了冲锋号,他紧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同时兼顾打击拒执罪、失信曝光、司法网拍、执行宣传等质效指标,2017年、2018年两年执行质效位居全市第一位,全省前列。

甘于牺牲,敢于奉献
    2017年全年,固始县法院开展大型集中执行活动13次,叶双庆同志每次都是早上5点即全院第一个到达岗位,布置工作任务,安排人员车辆,随时处理突发状况,因长期带病坚守岗位,心脏超负荷工作出现问题,去医院作全面检查时发现,叶双庆身体多个部位出现问题,医生认为叶双庆同志已不适合紧张繁重、压力巨大的工作,但为了执行攻坚,他不顾医生的劝阻,以“拼命三郎”的精神长期带病服药坚持工作,2018年,他组织策划大型集中执行行动18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500余名,执结到位标的款2亿余元,固始县法院执行工作再次位居全市第一名,全省前列。

心系群众,带头办案
    三年来,叶双庆同志挂帅主办执行案件500余起,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得到了成功执结,通过个人能力和品格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历经31年的苦寒磨砺,叶双庆同志仍然是那个不忘初心,奋然前行的远足者,30多年来,他为了固始县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呕心沥血,无怨无悔,身负病痛,默默无言,始终了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东奔西走,永不停歇,赢得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法院党组的深刻信赖,和人民群众的真切关爱。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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